年終匯算清繳什么時候開始
具體時間,每年五月三十日之前。年初的1月1日到5月31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分季度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所以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為:2018年1月1日-2018年5月31日,實務中一般在三月、四月申報的比較多,部分地區申報可能還要等主管稅務機關專管員的通知才能申報。建議2017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后所得稅稅負(應交所得稅額/營業收入)最好和上年波動不要太大。
這篇年終匯算清繳什么時候開始為會計學堂提供,時間在次年初到5月31日截止,如果沒有規定改變,就是一直用這個時間段,因為時間還蠻長的,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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