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從業人數是否包含勞務派遣用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5〕34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 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的從業人數應當包括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5〕34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 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的從業人數應當包括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小微企業從業人員包括非全日工作人員
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出的《中小企業從業人員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以下簡稱《通知》),對“從業人員”做了解釋,同時還明確了“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如何確定。根據《通知》,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通知》是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方面作出的明確,一般情況下當然只適用于稅收領域,但在相關主管部門未明確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的從業人員范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如何確定前,相關部門在處理政府采購投訴爭議時可能會參考《通知》的規定。因此,廣大參與政府采購的企業,在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前,或可參考《通知》,算算本公司從業人員數量和資產總額。
小微企業從業人數是否包含勞務派遣用工?上文小編介紹了各具企業所得稅法企業的人員數應該是包括勞務派遣的人數的,更多關于財務相關的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大家有疑問的,也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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