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銷售已使用固定資產可以退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舊設備出口退(免)稅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6號)第六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出口自用舊設備后,應填寫《出口舊設備退(免)稅申報表》,并持下列資料,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或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2.購買設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舊設備折舊情況確認表》;
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出口的自用舊設備,凡購進時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其他單證齊全的,實行出口環節免稅不退稅的辦法。
因此,貴公司出口的舊設備由于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其他單證齊全,實行出口環節免稅不退稅,請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免稅手續。

固定資產的會計特征是什么?
答:從增值稅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固定資產的角度講,固定資產是指:
1.使用期限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
2.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07年新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認定價值限制取消,只要公司認為可以的且使用壽命大于一個會計年度的均可認定為固定資產,按照一定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3.使用期限較長。
4.單位價值大。
“出口銷售已使用固定資產可以退稅嗎?”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需要注意什么了。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想要咨詢我們的,可以直接在線向我們咨詢哦,會計學堂老師隨時歡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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