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報廢變現收入開具哪種發票
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對于開具發票問題,也需要分情況來看你:
如果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如果適用"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則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固定資產報廢應該怎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第一,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第二,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企業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處理步驟:
1.當企業固定資產走到報廢清理環節,把企業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2.清理費用、出售收入、殘料收入、保險賠償等均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進行處理.
3.最后結轉處理的凈損益.
資產報廢變現收入開具哪種發票,如果企業"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如果適用"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則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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