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往來帳怎么調整?
總公司賬套一般會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中設置“應收某分公司”二級科目,而分公司賬套則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中設置“應付總公司”。
1、總公司向分公司撥款,會計處理為:
總公司賬套:
借:其他應收款——某分公司
貸:銀行存款
分公司賬套: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總公司
2、分公司向總公司上交資金時,會計處理為:
總公司賬套: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某分公司
分公司賬套:
借:其他應付款——總公司
貸:銀行存款
由于總公司賬套的“其他應收款——某分公司”的科目余額永遠等于分公司賬套的“其他應付款——總公司”余額,所以在出具公司的匯總財務報表(總分支機構匯總報表)時,兩個科目剛好可以互相抵消。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是什么?
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本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許多大型企業的業務分布于全國各地甚至許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是公司所設置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就是所謂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則稱之為總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雖然同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系有些類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體表現為: 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②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⑤分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關于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往來帳怎么調整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講到這里了,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往來款項,應當分別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和其他應付款科目來進行核算,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是什么?如果閱讀了本文,還是不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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