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答:1、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企業通過自營方式建造的固定資產,其入賬價值應當按照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確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機械施工費等。
企業為建造固定資產準備的各種物資,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裝的設備以及為生產準備的工器具等,通過“工程物資”科目進行核算。工程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
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暫估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有關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企業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其成本由建造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發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攤計入各固定資產價值的待攤支出。
待攤支出是指在建設期間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某項固定資產價值、而應由所建造固定資產共同負擔的相關費用,包括為建造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應負擔的稅金、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凈損失,以及負荷聯合試車費等。
待攤支出分攤率=累計發生的待攤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100%
××工程應分配的待攤支出=(××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工程的安裝工程支出)×待攤支出分攤率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哪些?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包括自營建造和出包建造兩種方式。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工程物資成本、人工成本、交納的相關稅費、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以及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
(1)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說明企業自行組織工程物資采購、自行組織施工人員從事工程施工。實務中,企業較少采用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多數情況下采用出包方式。企業如有以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其成本應當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企業通過招標方式將工程項目發包給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即施工企業)組織工程項目施工。企業要與建造承包商簽訂建造合同,企業是建造合同的甲方,負責籌集資金和組織管理工程建設,通常稱為建設單位,建造承包商是建造合同的乙方,負責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任務。
會計學堂的小編在為大家講解: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怎么做的同時還為大家講了有哪些具體的核算內容,不知道能否幫助到你。如果你需要獲取更多的關于固定資產,那么會計學堂確實是你的好選擇,多位老會計在線等你前來。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