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考點


1. 債權人(收錢方)的處理(本題考的就是這個)

? 債務重組日絕對不確認或有應收金額

- 理由:會計的謹慎性原則——不能提前確認不確定的收益,避免虛增資產和利潤。


- 處理:重組日只按重組債權的公允價值入賬,或有利息完全不影響重組日的債權入賬價值、不影響重組損失的計算。


- 后續:只有當或有條件實際滿足、利息實際發生時,才在收到時計入當期損益(沖減財務費用/計入投資收益)。

2. 債務人(付錢方)的處理(考試高頻對比考點)

? 新準則(2019修訂):

- 債務人以修改后的債務條款為基礎計量重組債務,不確認或有應付金額,僅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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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到的補價<25%
1.具有商業實質
(1)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可靠計量
支付補價的情況
①換入資產入賬成本=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增值稅銷項稅額+支付的補價+為換入資產支付的相關費用-換入資產可抵扣進項稅額
②處置損益=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
(2)換出資產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以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為基礎計量換入資產的成本
支付補價的情況
①換入資產入賬成本=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換入資產可抵扣進項稅額+支付的補價+為換入資產支付的相關費用-換出資產增值稅銷項稅額
②處置損益=(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增值稅銷項稅額+支付的補價)-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
2.不具有商業實質→只能以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為基礎計量換入資產成本,不確認任何損益
支付補價的情況
①換入資產入賬成本=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換出資產增值稅銷項稅額+支付的補價+為換入資產支付的相關費用-換入資產可抵扣進項稅額
二、涉及到的補價≥25%→按照貨幣性資產交換(銷售or采購)
1.確認損益=總對價-賬面
②換出資產的總對價=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收到補價-支付補價→確認收入
③處置收益=換出資產總對價-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成本-累計攤銷-減值準備)
2.入賬價值=換入資產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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