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增值稅普通發票遺失怎么處理?
一、納稅人丟失空白專用發票,應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二、納稅人丟失專用發票后,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人應將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等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然后填報《發票丟失被盜登記表》,持IC卡到國稅主管機關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
三、稅務機關對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可以按《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情形,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1)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丟失發票,應當與發票丟失當日或次日(節假日順延)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
納稅人丟失發票辦理丟失聲明的,必須在具有全國報刊號的報紙上刊登.
(2)開具發票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重新開具發票交對方入賬.
重新開具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填寫丟失發票的客戶名稱、發票種類代碼和號碼、金額,開票單位.開具發票方記賬時附上丟失發票的其他聯次作為合法入賬憑證.
(3)取得發票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發票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做原始憑證.
我們都知道,發票是要謹慎保管的,如果將其遺失會有很嚴重的后果.上述文章針對空白增值稅普通發票遺失怎么處理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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