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違約金需要交增值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局的通知: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對收取的違約金也要繳納增值稅嗎?
1、增值稅應稅項目中收取的滯納金,屬于增值稅的納稅范圍,應當計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
2、用于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包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這里的價外費用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滯納金等費用.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案例分析
1.我單位與員工簽訂協議,為應屆畢業生辦理戶口并需為企業服務5年,該員工服務未滿5年要離職,按照約定要支付違約金.請問這邊違約金要交增值稅嗎?按什么稅目交納?
2.我單位去年12月份一次性支付房屋租金,對方開部分增值稅普通發票,今年3月份就未開票部分有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這部分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
專家回復:
1、離職違約金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2、房屋是用于生產經營的話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作為價外費用的違約金具有特定內涵,其內涵小于《合同法》中規定的違約金.違約金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構成價外費用,進而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
第一,有相對應的價款存在.所謂價外費用實質就是因價款而產生的附加費用,具有明顯的非獨立性.價外費用因價款而產生,以價款存在為前提條件,沒有價款就不存在價外費用,沒有價款的價外費用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與價款沒有任何依附關系的費用不能稱之為價外費用,因而也就不能作為增值稅的課稅收入而納稅.也可以這樣理解,價款與價外費用同時構成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價,只是因為其中部分對價的發生具有特殊性,出于特殊性的考慮才以價外費用的形式出現,但只有價款成立價外費用才存在意義,才能與價款一并產生納稅義務.
第二,與價款的表現對象有對應因果關系.違約金的取得必須與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具有直接或間接的因果關系,否則不構成增值稅中的價外費用.因為如果與價款的表現對象沒有對應因果關系,就說明不是因價款而產生,也就談不上所謂價外費用.
第三,向購買方收取.違約金的取得必須是向購買方收取,向其他第三方(具有關聯或債務承擔關系的除外)或購買方向供貨方收取的違約金同樣不構成所謂價外費用.
上文就是員工離職違約金需要交增值稅嗎的解答,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如果大家還有員工離職違約金的相關疑問,大家可以到頁面繼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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