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開專票享受優惠政策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八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根據上述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符合免稅銷售額標準,但開具專用發票的,應將專用發票追回或開具紅字發票后,才能享受免稅。也就是說享受免稅政策,不能開具專用發票。
代開專用發票部分是不享受增值稅減免政策
如果總的收入低于 9萬,9萬與代開專用發票差額部分的收入是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關于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規定: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關于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通用申請書》;2.《稅務登記證》副本;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本文詳細介紹了小規模納稅人開專票享受優惠政策嗎,也介紹了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作為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一名財務會計,一定要搞清楚,小規模納稅人開專票是不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如果想要享受,需要追回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你不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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