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后發的獎金怎么繳納個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年終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因此,原任職單位發放的年終獎,應該先并入發放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中計征個人所得稅;年度終了后此個人確認未使用過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的,可以自行到主管局進行個人所得稅清算,申請退還多繳的稅款。

離職員工申報個稅方法
納稅人可以采取多種靈活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如可以在地稅機關的網站上進行申報,可以郵寄申報,也可以直接到地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方式申報。
申報時所需資料:根據一個納稅年度內的所得、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扣)稅額、應補(退)稅額等情況,如實填寫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綜合上述,公司對員工的績效獎金,屬于該員工在公司任職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因該員工已離職,應當將其作為該員工在貴公司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扣除標準,按照適用稅率計算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以上就是上編整理的關于員工離職后發的獎金怎么繳納個稅的全部內容了,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咨詢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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