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員工支付的補充保險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能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給員工購買的意外險是否稅前扣除要看情況.
企業為高危作業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以及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但為其他職工購買的意外傷害險、意外醫療險及意外門診險,不能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于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第一條第(八)款規定,如為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和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列入稅前扣除范圍.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為員工支付的補充保險是否可以稅前扣除?只有符合企業稅前扣除的條件才能夠去扣除,不符合相關條件是不能夠將其扣除的,具體稅前扣除的內容是怎么樣,如果你存在疑問不妨直接在線咨詢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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