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走逃的發票會計處理分錄
答:1、收到增值稅發票,對方成了走逃企業我們先按正常認證申報抵扣處理。(當然業務必須是在真實的情況下)。
2、注意以下情況:
(1)如果對方(走逃企業)已抄報稅了,那么就沒有任何問題了,就可以正常申報抵扣了。
(2)如果對方沒有抄報稅,那么等稅務機關核查時,將進項稅額轉出即可。
(3)如果有意,即明知對方要走逃企業,且沒有業務往來而開具虛假發票,那么問題就嚴重了,要按相關的稅法來處罰了。

一般納稅人"走逃",開出的發票進項稅轉出嗎?
國稅總局2016第76號公告: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一)走逃(失聯)企業存續經營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對應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以下簡稱“異常憑證”)范圍。
1.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托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并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尚未申報抵扣或申報出口退稅的,暫不允許抵扣或辦理退稅;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
取得走逃的發票會計處理分錄?對于企業來說,以上的解答內容僅供大家參考,具體要進行處理的方法還是要看具體的實際情況是怎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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