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前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半

2016-10-12 16:3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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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6年12月31日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優(yōu)惠政策。


  會計學堂訊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2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新一批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舉措,打造公平規(guī)范便利的營商環(huán)境;部署加快雨水蓄排順暢合理利用的海綿城市建設,有效推進新型城鎮(zhèn)化;確定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車發(fā)展措施,促進調結構擴內需。

  會議認為,促進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車發(fā)展,淘汰超標排放汽車,有利于緩解能源與環(huán)境壓力、推動汽車產業(yè)結構優(yōu)化和消費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會議決定,

  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車扶持政策,支持動力電池、燃料電池汽車等研發(fā),開展智能網聯(lián)汽車示范試點。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要落實車輛更新中新能源汽車占比要求,加大對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的考核力度,對不達標地區(qū)要扣減燃油和運營補貼。創(chuàng)新分時租賃、車輛共享等運營模式。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

  二是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優(yōu)惠政策。

  三是加快淘汰營運黃標車,開展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對進度嚴重滯后省份要強化問責。在現(xiàn)有資金支持基礎上,允許地方政府將盤活的財政存量資金用于推動淘汰工作。確保完成到2017年全國基本淘汰黃標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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