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以前年度印花稅滯納金賬務處理
首先要看被稅務局查處是什么時間的。如果這個事件是在財務報表報出日之前發生的,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應該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稅費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按照補交稅金的25%,注意,不可把滯納金和罰款計入)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果以前年度計提過盈余公積,再相應沖回盈余公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果被稅務局罰款是在財務報表日之后發生的,那就計入本年損益
借:管理費用(補交印花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補交營業稅)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和罰款)
貸:應付稅費
當然,如果你的補交稅金和罰款金額明顯不重大,那么直接進入本年損益也是可以的,只要低于審計的重要性水平即可。因為如果你要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那么你在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還要因為損益影響做納稅調整。將滯納金和罰款做納稅調增收入。這樣是很麻煩的,還要調整審計報告。還不如直接進本年來的干脆。

自行補繳以前年度印花稅是否產生滯納金?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印花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條例規定者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法規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法規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自查發現以前年度未申報繳納的印花稅,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補繳以前年度印花稅滯納金賬務處理怎么做?綜合以上所述,企業在被稅務局稽查到需要補繳以前的印花稅,如果是在報表報出日之前發生的,可以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如果是在財務報表之后發生的,那么就會計入本年損益。對于這個問題小編老師相信大家看完后應該就理解了,更多的會計知識都在會計學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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