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進項本月一定要全部認證嗎
增值稅進項發票不是一定要當月認證的,有期限。
具體法規如下:
增值稅發票認證的期限為從開票之日起180日內。
從2010年1月1日前認證抵扣期限是90天,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期限延長為180。
即從開票之日起順延180天,在180天內可以認證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認證,但不可以抵扣銷項增值稅。
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期延長至360日,360日以內可以認證抵扣。

擴展資料:
進項稅額注意事項:
1、抵扣進項稅額的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應的使用范圍;專用發票的開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邏輯關系是否正確;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經過認證;認證或是否及時申報。
2、有無將外購固定資產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備件的名義入賬,巧立名目,多抵扣進項稅額;有無將外購固定資產支付的運費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3、有無將外購貨物改變用途后(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仍然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4、有無發生非正常損失的外購貨物、在產品、產成品以正常損失報批,不結轉進項稅額轉出。
5、企業兼營非應稅勞務,分別申報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有無按外購貨物全額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外商投資企業兼營出口與內銷,有無按購買國內原材料的全額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6、有無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并收回價款和增值稅款時,不相應減少當期進項稅額,造成進項稅額虛增。
7、有無將從購買方取得的平銷返利轉做賬外小金庫,不沖減進項稅額;或將取得的實物返利以接受捐贈的名義入賬,不沖減進項稅額;有無將從購買方取得的平銷返利不沖減進項稅額而錯轉銷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綜合上述的內容,增值稅進項本月不一定要全部認證,增值稅的認證期限是可以從開具日之起180天內都可以的;對于這個問題小編老師就整理這么多了,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會計問題歡迎你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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