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匯算后如何調整做賬務處理呢?
答: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有關固定資產折舊的問題,納稅人除了要關注加速折舊新政外,還要關注因《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以下簡稱29號公告)導致的納稅調整規則的變化。
資產負債表是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完成的,它是根據期末科目余額編制,和所得稅匯算無關。一般企業所得稅清算完成是在1月25日前完成,如果此時你的年度報表還未完成,那么補做一張完稅記賬憑證,還是要按科目余額編制資產負債表。
因此,如果是所得稅匯算后調整,則可以這樣處理:

比如,工資調整,則可以這樣:
1、工資調增計提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上交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xx行
3、調整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所得稅匯算的調整做賬,上述小編給您整理的內容,贊同沒?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見,都可以在會計學堂的微信群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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