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換土地增值稅怎么計算及征收
答: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因此,只要是發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行為就要根據稅法的規定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同時第8條又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因此,如果是主管地稅局對于土地置換政府補貼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稅,征收營業稅是有稅收法律依據的。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1)第三條規定,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
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同時,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如果要是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如果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但是卻沒有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土地置換土地增值稅的計算與征收,您現在清楚了沒有?更好的學習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多加關注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