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為無形資產如何入帳處理?
答: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三條規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
(一)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二)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
因此,對于土地作為無形資產,可以這樣入賬:

1、購入時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2、攤銷入賬時做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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