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2023年企業有一筆業務招待費重復入賬了,導致有重復入賬的就沒有發票,2024年4月會計已將重復入賬的19200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給沖銷了,在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時,該怎么調整?
答: 就按照紅沖之后的數據填寫。
我企業用的是企業會計準則,并且21年第4季度的所得稅款已繳納完畢。后我又收到許多21年的費用發票,有業務招待費的,福利費的,差旅費的等。我將收到的這些21的費用發票統統記到了22年度的賬里,用的是“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我想問,在匯算清繳的時候,我應該怎么做?是在清繳前進行更改申報還是做納稅調整?用不用考慮到稅前扣除比例的問題,因為我將21的各類費用統統在22年計入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中了,沒有下分明細科目了,分不出哪些金額是福利費,哪些金額是業務招待費了?什么時候考慮更正申報?什么時候需要做納稅調整?
答: 您好,如果所得數預繳申報可以更正,按照更正后的預繳申報填報;匯算清繳時再做納稅調整。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沒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重復入賬的招待費應該怎么調整,會計分錄怎么填。
答: 直接調整利潤分配科目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王博 追問
2022-02-18 15:00
稅劍法盾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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