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納稅人(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30日轉讓其2014年購買的寫字樓一層,取得轉讓收入2 000萬元。納稅人購買時的價格為1 000萬元。假定該寫字樓當月發生的其他業務產生的應納稅額為50萬元,請問該納稅人在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慶預繳多少稅款?此后回到機構所在地應如何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轉讓的屬于非自建的老房產。納稅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或一般計稅方法。如果納稅人轉讓房產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應首先向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按照5%的預征率預繳稅款:(2 000-1 000)/(1+5%)×5%=47.62萬元。但為什么不是除以1+9%再乘以5%呢?畢竟按9%獲得的進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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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2-15 21:32 發布 ??1364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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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紅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2022-02-15 21:40
您好,根據相關規定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非自建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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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相關規定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非自建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2022-02-15 21:40:37
你好,一般納稅人轉讓外購不動產,選擇簡易計稅
預繳增值稅=(1000-700)/1.05?0.05=14.29
2022-04-09 20:00:46
同學你好,給你一個口訣,取得簡易用差差,自建都是用的全非自建及為取得,預繳和申報都用差額計稅,自建預繳和申報都是用全額
2023-04-11 21:51:39
同學你好,應納稅款和預繳稅款的計算方法是,稅款=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5%/(1%2B5%)。
2023-04-11 21:57:43
您好,對的,現在的政策也是需要預交的
2023-07-18 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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