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反映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存在下述情況之一時,應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個別重要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或個別重要會計報表項目的編制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

(2)因審計范圍受到重要的局部限制,無法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取得應有的審計證據。

(3)個別重要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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