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條款對回函可靠性的影響】
(一)對回函可靠性不產生影響的限制條款
1.一般來說,回函中格式化的免責條款不會影響所確認信息的可靠性。實務中常見的這種免責條款的例子包括:
(1)“提供的本信息僅出于禮貌,我方沒有義務必須提供,我方不因此承擔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責任、義務和擔保”。
(2)“本回復僅用于審計目的,被詢證方、其員工或代理人無任何責任,也不能免除注冊會計師做其他詢問或執行其他工作的責任”。
2.其他的限制性措辭如果與所測試的認定無關,也不會導致回函失去可靠性。
例如,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目標是投資是否存在,并使用函證來獲取審計證據時,回函中針對投資價值的免責條款不會影響回函的可靠性。
(二)對回函可靠性產生影響的限制條款
1.一些限制性條款可能使注冊會計師對回函中所包含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或對其的依賴程度產生懷疑。實務中常見的此類限制條款例子包括:
(1)“本信息是從電子數據庫中取得,可能不包括被詢證方所擁有的全部信息”;
(2)“本信息既不保證準確也不保證是最新的,其他方可能會持有不同意見”;
(3)“接收人不能依賴函證中的信息”。
2.如果限制性條款使注冊會計師將回函作為可靠審計證據的程度受到了限制,則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執行額外的或替代審計程序。
3.在特別情況下,當限制性條款產生的影響難以確定,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向被詢證者澄清或尋求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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