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收入和成本如何確認
答:視同銷售有兩種情況
一是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視同銷售
這種情況下,只需按銷售價格計算增值稅額,實物的成本仍按成本價結轉,不需確認收入
另一種是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
這種情況下,需要按銷售價格確認為收入,成本價結轉為營業成本,差額計入利潤總額計算企業所得稅。

稅法規定的8種視同銷售處理
①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委托方的處理,視同買斷方式下一般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收取手續費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開來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②銷售代銷貨物;
(受托方的處理,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不確認收入)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會計準則講解》應付職工薪酬處,“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總結】以上8種情況中,第③、④、⑧種情況不確認收入,其他的情況都要確認收入。
注意:按照稅法的規定,自產、委托加工或外購的產品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不屬于視同銷售,而是銷售行為,對于這兩項業務會計上也是要確認收入的。
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借: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銀行存款等(或借方)
用于債務重組:
借:應付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以上詳細介紹了視同銷售收入和成本如何確認,也介紹了稅法規定的8種視同銷售處理。作為一名企業的稅務會計,一定要明白企業發生的八種視同銷售的情況的成本收入應該如何確認。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最好是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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