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

2019-03-19 17:1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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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品是需要交稅的,不說是消費稅,有的還有增值稅,因此大家需要格外了解一下這個內容,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是什么,希望這個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

加工費是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不包括增值稅稅金)

例:假定甲乙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委托乙加工用于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率為5%,增值稅17%,甲企業采用實際成本核算.甲發出材料實際成本為70000元,支付加工費6000元(不含增值稅),支付運雜費600,計算應交消費稅。乙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可查。

應交消費稅=(70000+6000)/(1-5%)*5%=4000元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增值稅計算公式是什么?

在委托加工環節,受托方因從事了加工勞務,要交增值稅,計稅依據就是收取的加工費收入。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費后,取得受托方開具的專用發票,按17%抵扣進項稅。因為委托方只是委托他人加工,在加工環節貨物沒有發生增值,也就不存在繳納增值稅的問題。只有收回后對外銷售發生了增值,才有繳納增值稅的義務。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上文小編就介紹到這,其應交消費稅的計算公式是:(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這個公式對應的各項數據小編都做出了相應的解析,更多關于消費稅的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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