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
加工費是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不包括增值稅稅金)
例:假定甲乙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委托乙加工用于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率為5%,增值稅17%,甲企業采用實際成本核算.甲發出材料實際成本為70000元,支付加工費6000元(不含增值稅),支付運雜費600,計算應交消費稅。乙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可查。
應交消費稅=(70000+6000)/(1-5%)*5%=4000元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增值稅計算公式是什么?
在委托加工環節,受托方因從事了加工勞務,要交增值稅,計稅依據就是收取的加工費收入。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費后,取得受托方開具的專用發票,按17%抵扣進項稅。因為委托方只是委托他人加工,在加工環節貨物沒有發生增值,也就不存在繳納增值稅的問題。只有收回后對外銷售發生了增值,才有繳納增值稅的義務。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上文小編就介紹到這,其應交消費稅的計算公式是:(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這個公式對應的各項數據小編都做出了相應的解析,更多關于消費稅的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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