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預交所得稅年末有關業務怎么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按月(季)預繳(一般是分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如下:
一、 按月或按季計算應預繳所得稅額:
二、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三、 繳納季度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四、 跨年4月30日前匯算清繳,全年應交所得稅額減去已預繳稅額,正數是應補稅額:
五、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四、繳納年度匯算清應繳稅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六、 重新分配利潤
七、 借: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六、年度匯算清繳,如果計算出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八、 重新分配利潤
九、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八、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退還多繳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十、 對多繳所得稅額不辦理退稅,用以抵繳下年度預繳所得稅:
十一、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十二、免稅企業也要做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資本公積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有關企業所得稅的具體內容?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伙企業除外。
好了,關于上述“季度預繳所得稅年末有關業務怎么處理”問題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了。值得注意的是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小微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所以大家要記清楚了啊,還有什么不清楚的,歡迎咨詢我們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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