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和實際業務不符如何處理?
開具增值稅發票與實際不符
1、如果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比實際小,可以再補開增值稅發票.
2、如果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比實際大,如果發生在當月,就把原發票作廢,跨月了就要開紅字沖銷發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刑法的基本規定: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決定》第一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上文小編介紹了發票和實際業務不符如何處理?關于這個內容,大家先了解處理方法,之后需要知道這樣做了會有上面后果,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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