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系統發生的維護費可以全額抵扣嗎?
答:財稅[2012]15號: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技術維護費可以減免稅款,不同進項稅額抵扣的概念.但是入帳減免稅款后,尚有未減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月份繼續減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會計分錄如下:
購入設備: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現金)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遞延收益
支付技術維護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金)
稅控技術維護費全額抵扣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銀行存款
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征額)
貸:營業外收入
開票系統發生的維護費可以全額抵扣嗎?上述文章對此的回答是可以進行抵扣的,并示范了會計分錄的做法.你學會了嗎?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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