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
與以往以歷史成本計價明顯不同的是,新準則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求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取得時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確認.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2.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有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相關知識: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么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么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關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的問題,上述文章對其會計分錄進行了具體的示范.看完文章,你學會了嗎?本文解答完畢.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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