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公式是什么?
2016年1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正式施行.企業研發費用按50%加計扣除.
具體算法:
舉例:某科技型企業上一年的稅前利潤是200萬,用于研發的費用是100萬.問:該企業做加計扣除前后所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多少?
解:設企業做加計扣除前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A;企業做加計扣除后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B.
第一種:加計扣除前
根據公示:A=利潤*稅率
推出:A=200*25%=50萬
解析:這50萬元,即為該企業上一年所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第二種:加計扣除后
因研發費加計扣除占比例的50%
推出公示:B=(利潤-研發費用*50%)*稅率
推出:B=(200-100*50%)*25%=(200-50)*25%=37.5萬
解析:這37.5萬元,即為該企業在做加計扣除之后,上一年所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加計扣除增至75%后的算法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所占比例由原來的50%,增至75%.
根據上面的例子和公示同樣算出:
B=(利潤-研發費用*75%)*稅率
推出:B=(200-100*75%)*25%=(200-75)*25%=31.25萬
注意事項
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不適合做加計扣除.
關于企業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公式是什么的問題,上述文章舉例進行了說明.看完文章,你學會如何計算了嗎?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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