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的建設項目資金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一般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資金,大部分屬財政性資金,一般應對其進行單獨核算,業務相對單純,但如不理清思路,也容易出現賬務處理混亂現象.通用的建設帳務處理一般如下做法
一、收到財政等基建撥款時("基建撥款"科目應根據核算需要設置"以前年度撥款、
本年預算撥款、本年基建基金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本年其他撥款"等明細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等明細科目
二、用撥款購買設備時
借:設備投資 .貸:銀行存款
三、向施工企業預付工程款時
借:預付工程款-工程項目-施工單位 .貸:銀行存款
四、向施工企業預付備料款或自行購買材料時
借:預付備料款-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預付備料款時)
貸:銀行存款

五、向施工企業結算支付工程款時
借:建筑安裝工程投資
貸:應付工程款
預付工程款
銀行存款
六、發生除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和設備投資以外的并能單獨形成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種
其他投資時(如購置房屋和辦公家具等)
借:其他投資
貸:銀行存款
七、發生江河清障、城市綠化、項目報廢等特殊支出時
借:待核銷基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應在下年初報經批準后沖銷有關資金來源
借: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等
貸:待核銷基建支出
看完上述文章的內容,你對行政單位的建設項目資金如何進行賬務處理的問題有所了解了嗎?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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