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下月開票怎么做賬?
如果是以開具發票來確認銷售收入的話,那么當月發貨是不用作銷售會計處理的.
當月發貨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下月開具發 票時
借:應收賬款或貨幣資金等
貸:營業收入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結轉成本
借:營業成本

貸:發出商品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納稅人自認定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次月起(新開業納稅人自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的當月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并按照規定領購、使用增值稅專 用發 票.因此,銷售單位雖暫不能開具發 票,仍應依相關會計規定確認收入,并進行納稅申報,下月補開發票即可.
銷售商品如何記賬?
第一步,銷售時按照銷售價格及銷項稅額做下面處理
借:銀行存款(商品價格及稅金合計)
貸:主營業務收入(商品銷售價格)
應交稅金---銷項稅
第二步,按照商品成本價格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在此,"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的差額就是你的毛利潤,也就是賣出價高與成本價的部分.
銷售商品下月開票怎么做賬?當月發貨是不需要做會計處理的,等到下月開票時再做即可.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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