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企業出售舊固定資產該如何做稅務處理?
答:小編了解到,一般納稅人企業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增值稅要分兩種情況來處理:
1、銷售小汽車、摩托車、游艇之外的固定資產。下稱“其他固定資產”。
銷售2009-01-01之前購進的其他固定資產,依3%征收率減按2%納稅,也可以放棄減稅,依3%征收率納稅。放棄減稅可以開具專票抵扣的規定同上。
2、銷售小汽車、摩托車、游艇。
銷售2013-08-01之前購進的上述固定資產,依3%的征收率減按2%納稅,也可以放棄減稅,依3%征收率納稅。放棄減稅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購進方就可以抵扣進項。
銷售2013-08-01之后購進的上述固定資產,按適用稅率計征增值稅。即一般納稅人按17%征收。

清理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 XXX元
累計折舊 XXX元
貸:固定資產--原值 XXX元
2、收到出售價格
借:銀行存款 XXX元
貸:固定資產清理 XXX元
3、繳納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XXX元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XXX元
4、結轉
借:固定資產清理 XXX元
貸:營業外收入 XXX元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一般納稅人企業出售舊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您現在清楚了嗎?如果您還有哪個地方不明白的,問一下我們的會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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