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人員的工會經費是否可以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呢?
答:會計學堂了解到,研發人員的工會經費是可以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的。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外聘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人員活動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一)人員人工費用:是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注:人員人工費用中的工資薪金包括了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故符合條件的股權激勵支出可以作為人員人工費用類加計扣除。

(二)其他費用:其他費用中也涉及到企業會計核算中歸入到人員人工費用中的項目,包括支付給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這些費用在不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范圍內加計扣除。
同時,企業外聘研發人員的費用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第一條及第六條的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優惠。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研發人員的工會經費是可以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的,這下您應該清楚了。更多會計方面的精彩內容,您可以每天多花點時間閱讀我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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