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每月還要計提折舊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第三條規定,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賬務處理的例子
某企業2018年01月購入一臺100萬元的設備(為了方便計算,本案例不考慮各種稅費的因素),會計上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5年(假設2019年計提折舊20萬),殘值為0.該設備在稅法上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會計處理如下:(單位:萬元)
01
2018年購進設備時:
借:固定資產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02
2018年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20
貸:累計折舊 20
03
納稅調整:2018年會計上計提折舊20萬元,但在稅法上2018年可以稅前一次性扣除100萬元,這就導致了企業在以后2019-2022年度相對多繳稅,形成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金額為:(100-20)*25%=20
借:所得稅費用 2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0
04
以后在2019-2022各年度中的,我們每年都會涉及稅會差異的調整,遞延所得稅負債也會隨著折舊的完成而最終結平.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處理:
20*25%=5
借:遞延所得稅負債 5
貸: 所得稅費用 5
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的這項規定有著一定的時間限制,大家要注意.這就是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每月還要計提折舊嗎的回答,由于已經一次性計入費用,所以我們不能重復折舊計入費用,這樣會導致成本重疊.以上由會計學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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