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軟件沒有稅金及附加這個科目怎么辦
《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1、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沒有了營業稅,也就沒有營業稅的核算了,所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內容: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特別提醒:以前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3、企業收到返還的消費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收到返還的增值稅,計入營業外收入。
4、“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內容:****等相關稅費,有一個“等”字,如房地產企業銷售開發產品應納的土地增值稅也在此科目中核算。
5、通用的會計分錄
(1)先計提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
(2)繳納時:
借:應繳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
貸:銀行存款
6、期末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改為稅金及附加后的相關賬務處理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企業應當設置“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其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于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也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會計分錄:
(1)先計提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2)繳納時:
借:應繳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
(3)印花稅繳納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本文主要給大家講述了財務軟件沒有稅金及附加這個科目怎么辦、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改為稅金及附加后的相關賬務處理等相關內容,大家看完后應該都有自己的理解,會計學堂小編告訴大家可以增加一級科目,如有疑問請繼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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