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菜公司有稅務優惠嗎

2019-11-11 20: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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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籃子"是民生工程,國家在蔬菜產、供、銷各個環節均給予了稅收優惠.從農業生產到商品流通銷售,所涉商品無稅進入"菜籃子",對農民增收、居民減負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那么,賣菜公司有稅務優惠嗎?下面就聽會計學堂小編來叨叨幾句.

賣菜公司有稅務優惠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財稅〔2011〕137號文件將免征對象擴大到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并規定了享受免征增值稅的蔬菜主要品種,同時要求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在會計上分別核算其銷售額,否則不予免稅.

某大型超市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3月直接收購農戶生產的蔬菜100萬元,上門收購運輸費用10萬元.當月全部對外銷售,銷售額為150萬元.假設蔬菜銷售額能單獨核算,不考慮增值稅以外的稅費.

1.購進蔬菜時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其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必須轉出,財稅〔2011〕137號文件明確規定,購進的蔬菜銷售時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會計及稅務處理不再像以前那樣將購進農產品按照購進金額的13%抵扣進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而是在購進時全部計入蔬菜的購進成本.

借:原材料 1100000

貸:銀行存款 1100000.

2.銷售蔬菜時

借:銀行存款 15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500000.

注:企業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屬于法定減免的增值稅無需作任何專門的會計處理,企業僅需按照稅法及《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正確核算主營業務收入(按照所收款項全額),正確核算進項稅額(用于免征增值稅的部分不得抵扣,轉入相關項目的購進成本)即可.

賣菜公司有稅務優惠嗎

蔬菜流通企業是否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

是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二)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企業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公司從農戶收購蔬菜是否享受稅收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附件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將水生植物(海帶、裙帶菜、紫菜、龍須菜、麒麟菜、江籬、滸苔、羊棲菜、莼菜等)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熱燙、冷凍、冷藏等保鮮防腐處理、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的初制品,以及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晾曬、干燥(脫水)、包裝、粉碎等簡單加工處理的初制品.

罐裝(包括軟罐)產品不屬于初加工范圍.因此,您企業所述的裙帶菜加工業務屬于稅法規定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可以申請享受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賣菜公司有稅務優惠嗎?通過上文資料顯示,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納稅人賣加工的蔬菜,像腌菜、咸菜、醬菜和鹽漬蔬菜,也免繳增值稅,但各種蔬菜罐頭不屬于免稅范圍.更多稅務優惠政策就來網站資訊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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