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如何以前彌補年度虧損?

2018-11-21 15: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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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為提升我國農業國際競爭力,國家出了好多惠農政策,對農林牧漁業也是越來越重視。作為一個農林牧漁企業,對這些政策當然要了熟于心。那么接下來,我們就共同來了解一下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如何以前彌補年度虧損吧。

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如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文件依據

1.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第三條第(六)項規定,對企業取得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以及減征、免征所得額項目,不得彌補當期及以前年度應稅項目虧損;當期形成虧損的減征、免征所得額項目,也不得用當期和以后納稅年度應稅項目所得抵補。第五條規定,在以后納稅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中,上述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口徑和匯算清繳工作要求未作調整或特殊規定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從該文件下發至現在,該項規定尚未作任何調整,因此,關于免稅、減計收入以及減稅、免稅項目與征稅項目之間不得互相彌補虧損的規定一直在有效執行中。

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如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企業所得稅稅收規定?

免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減半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觀賞性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以及飼養牲畜、家禽以外的生物養殖。

征稅

1.從事湖泊、水庫投餌網箱養殖,超過生態承載力的藥材等林產品采集等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的所得;

2.企業對外購茶葉進行篩選、分裝、包裝后進行銷售的所得;

3.企業購買農產品后直接進行銷售的貿易活動產生的所得;

4.雖屬于農、林、牧、漁業,但沒有相關稅法列明的項目,均不能享受農、林、牧、漁業項目的稅收優惠政策。

其他

1.企業將購入的農、林、牧、漁產品,進行育肥、育秧等再種植、養殖,經過一定的生長周期,使其生物形態發生變化,且并非由于本環節對農產品進行加工而明顯增加了產品的使用價值的,可視為農產品的種植、養殖項目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2.企業委托其他企業、個人或者企業受委托,從事上述列明的農、林、牧、漁業項目取得的所得或收入,可享受或比照委托方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企業與農戶簽訂委托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藥及疫苗等(所有權仍屬于企業),農戶將畜禽養大成為成品后交付企業回收,該企業此項目的所得可享受減免稅優惠。

3.減稅、免稅優惠項目應單獨計算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企業同時從事適用不同企業所得稅待遇的項目的,其優惠項目應當單獨計算所得,并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好了,關于上述“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如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問題相信大家都了解清楚了,這些扶持政策都體現了國家對農林牧漁業的重視,多關注這些政策有益無害,若大家還有什么不懂的,歡迎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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