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完成,發現少申報一筆怎么處理?

2018-11-21 15:5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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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按月份或季度預繳稅款后,到年末是需要根據整年的生產經營所得進行年度申報的同時安排所得稅匯算清繳納,意思是對企業已經報過的四個季度所得稅報表匯總計算多退少補的。那么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完成,發現少申報一筆怎么處理?

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完成,發現少申報一筆怎么處理?

答:對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間自審第一次申報有錯并進行第二次申報的,允許納稅人自行進行第二次申報;對納稅人過了匯算清繳期而進行第二次申報的,由納稅人到申報窗口申報,涉及補稅的,應加收滯納金。涉及退稅的,按匯算清繳退稅處理。

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完成,發現少申報一筆怎么處理?

可以重新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國稅發〔2009〕79號規定: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內發現當年企業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在匯算清繳期內重新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同
時第二十七條也規定: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因此,如果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內發現當年企業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以在匯繳期內(即當年5月30
日前)重新再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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