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去的普票進項轉出會計分錄
什么是進項稅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對某項業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貨物增值后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交增值稅。

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如何做呢?
增值稅進項稅轉出,也就是說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部分轉入相關成本:
1、原材料
借: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之前是: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2、固定資產: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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