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準備余額稅務處理

2018-08-02 16:5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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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業都會有收不回來的壞賬,企業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來計提壞賬準備,關于壞賬準備余額稅務處理,如果你有不懂的地方,那請跟小編一起來學習一下這個內容吧。

壞賬準備余額稅務處理

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計提的,是備抵賬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

壞賬準備會計和稅務核算辦法不同

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明確規定:“企業只能采取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也就是說企業對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只能先行計提壞賬準備,在確認發生壞賬損失時,再通過壞賬準備抵減壞賬損失。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則規定,原則上采取直接轉銷法,即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在報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直接計入會計當期,除此,企業也可選擇采用計提壞賬準備進行核算,但必須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

壞賬準備余額稅務處理

壞賬準備會計和稅務計提標準不同

《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合理地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可以選擇使用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即按應收賬款余額的百分比計提,也可采用賬齡分析法,還可以選用銷貨百分比法。企業對壞賬準備計提方法具有較大的自由。與此相比較,《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辦法》則很單一,規定企業只能采用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

壞賬準備會計和稅務計提比例不同

對于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問題,《企業會計制度》并沒有明確的限制,而規定由企業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確定計提比例。事實上,《企業會計制度》也不可能確定一個統一的計提比例,因為它允許企業自行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方法不同,比例自然不可能相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則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該辦法第四十六條明文規定:“經批準可提取壞賬準備金的納稅人,除另有規定者外,壞賬準備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過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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