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差額征稅怎么處理?
1、一般納稅人選擇一般計稅方法,支付分包工程款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與建設單位結算工程款時: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支付分包工程款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與建設單位結算工程款時: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建筑企業差額征收增值稅的分類和條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公告第17號文件的規定,建筑企業差額征收增值稅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額預交增值稅;
第二類是公司注冊地差額申報增值稅。
第二類只有一種差額申報增值稅,即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總承包方發生分包業務時的總分包差額申報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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