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轉出再轉回系統的如何申報?
答:如果進項稅額轉出再轉回系統,該如何處理,可以這樣操作:
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如果尚未申報就改正后再申報,若申報成功,就先撤銷申報,改正后再申報。如果是上月申報時已經把留底稅填到進項稅額轉出了,那就在本期進項稅額轉出位置填上上月誤填的負數,在留底稅處將上月的數補填進去。
如果申報表已報交款已成事實,只能帶齊你的申報資料(上月的所有申報表,進銷項發票資料,稅證、公章等)到稅務局大廳處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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