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暫估費用的稅務處理
暫估費用是指企業按規定預先計提但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就是企業還沒支付,但應該要支付的,要記入負債.中國新會計準則將暫估費用業務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因此暫估費用是企業到了年末調節利潤的一個重要手段.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9)31號,第三十四條企業在結算計稅成本時其實際發生的支出應當取得但未取得合法憑據的,不得計入計稅成本,待實際取得合法憑據時,再按規定計入計稅成本.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關于企業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 ---暫估價入賬(不包括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發票到時
借:庫存商品 ---暫估價入賬(不包括增值稅)(紅字)
貸:銀行存款 (紅字)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舉個例子:2016年末,A企業暫估了費用1000萬,在2017年5月31日前有300萬元暫估費用的有效票據未取得.那么在2017年進行2016年度匯算清繳時,要就該事項進行納稅調增300萬.2017年9月23日,A公司取得了2016年度剩余300萬元暫估費用的有效票據,那么A企業在2018年度進行2017年度匯算清繳時,要就2017年9月23日取得300萬2016年暫估費用有效票據事項進行納稅調減300萬處理.
以上就是年末暫估費用的稅務處理這個問題的全部解答,如果該企業在進行所得稅匯算前,該暫估貨物的發票能夠到達,則可以稅前扣除,作為一線的財務人員一定要重視,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全部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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