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用開發產品抵債應怎樣確認收入

2019-05-30 11:11 來源:網友分享
1752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土地開發、房屋建造、住宅銷售,商業用途以及其他用途的建筑物、附屬配套設備等產品。清算過程中,按照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確定房產銷售收入,和建設過程中支付的成本費用,房地產企業用開發產品抵債應怎樣確認收入?

房地產企業用開發產品抵債應怎樣確認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9〕91號)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用于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發生所有權轉移時應視同銷售房地產,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順序確認:1.按本企業在同一地區、同一年度銷售的同類房地產的平均價格確定。2.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當年、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確定。

房地產企業用開發產品抵債應怎樣確認收入

房地產開發產品視同銷售,如何確認收入

于開發產品視同銷售行為的稅務處理問題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轉作固定資產或用于捐贈、贊助、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行為,應視同銷售,于開發產品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于實際取得利益權利時確認收入(或利潤)的實現。確認收入(或利潤)的方法和順序為:

(一)按本企業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類開發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確定;

(二)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同類開發產品市場公允價值確定;

(三)按開發產品的成本利潤率確定。開發產品的成本利潤率不得低于15%,具體比例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房地產企業用開發產品抵債應怎樣確認收入?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順序確認:1.按本企業在同一地區、同一年度銷售的同類房地產的平均價格確定。2.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當年、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確定。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文章
  • 知識產權攤銷周期受什么規則限制
    知識產權攤銷周期受什么規則限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條例,知識產權一般是屬于企業無形資產范疇之內的,在財務攤銷處理上對于知識產權的攤銷年限一般不能低于10年,其次就是按照合同條款約定來確定攤銷年限,但是不能違背第一條的約定;與之相關的財務知識小編老師已經整理好給大家,建議你們可以來閱讀下述文字,讀完之后你們應該都是有所掌握的。
    2026-04-21 6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