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將商品房剝離給母公司如何繳稅
子公司相當于將商品房無償贈送或分配給母公司,按現行稅收政策相關規定需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及印花稅。
一、營業稅及附加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子公司將商品房剝離給母公司,實質為子公司將商品房無償贈送給母公司,因此,子公司應視同發生應稅行為,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
二、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規定,細則所稱的“贈與”是指如下情況:
(一)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
(二)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非直接銷售和自用房地產的收入確定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用于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發生所有權轉移時應視同銷售房地產,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順序確認:
1.按本企業在同一地區、同一年度銷售的同類房地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2.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當年、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子公司將商品房剝離給母公司,不屬于《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應視同銷售房地產繳納土地增值稅。
三、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五)用于對外捐贈;
根據上述規定,子公司將商品房剝離給母公司應視同銷售該商品房,確認收入,相應合規的商品房成本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準予稅前扣除。
四、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產權轉移書據;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因此,子公司將商品房剝離給母公司,在辦理產權轉移書據時,應繳納印花稅。
子公司將商品房剝離給母公司如何繳稅?企業計算增值稅的時候,按照發生業務的性質,確認適用什么稅率,按照相應的方法,計算需要繳納的稅費。房地產企業稅費計算牽涉到很多方面,一篇文章難以概括,大家有疑問的話,可以在線聯系會計學堂老師,一定能給您一個滿意的答復。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