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企轉讓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辦法是什么
答:1、2016年4月30日之前,無論自建還是非自建,都有簡易計稅辦法,非自建簡易計稅 差額預繳5%,差額繳納5%;自建簡易計稅 全額預繳5%,全額繳納5%。
2、2016年4月30日之后,無論自建還是非自建,都無簡易計稅辦法。
3、2018年4月30日之前,非自建一般計稅 差額預繳5%,全額繳納11%;自建一般計稅 全額預繳5%,全額繳納11%
4、2018年4月30日之后,11%稅率變為10%
5、自建無差額之說,因為沒有不動產購置原價或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

房地產企業一般納稅人選擇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如何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18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關于上述內容“非房企轉讓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辦法是什么?”不知道大家針對這問題是否有了最清楚系統的了解了。如果同學們在會計方面還有其他問題想要了解,可以向我們會計學堂的老師咨詢,我們將誠摯為你服務。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