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支出申報扣除要符合哪些條件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三個條件:
第一,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
第二,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第三,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只有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企業支付的費用才能作為廣告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廣告費,應作為業務宣傳費處理,不允許其以廣告費的形式在稅前扣除。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標準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標準三檔為:15%、30%、不準扣除。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財稅[2009]72號文件補充規定,對化妝品制造、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廣告費支出申報扣除要符合哪些條件”已經講解完畢,大家是否已經明白了呢,有任何不懂都可以在會計學堂網找老師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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