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稅務登記怎么辦理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一)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并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1份
《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個體工商戶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證嗎?
需要。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均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也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證的作用如下: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也叫稅務登記證件。
個體稅務登記怎么辦理?一般來說,個體工商戶的辦理要求相對來說會比較低,要求門檻都不會很高。但是稅法還是要遵守,違規了也和其他企業一樣要接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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