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農產品發票抵扣有效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等文件規定,自2017年7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等四類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為360天.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農產品收購發票不屬于認證抵扣憑證,而是計算抵扣憑證,2017年7月1日(不含) 以前不受180天抵扣期限限制,2017年7月1日(不含) 以后不受360天抵扣期限限制.
另外注意一下,收購發票是企業自開的,按開票系統的數據入帳、抵扣,不需認證的.按照常規的管理規定,不需要驗證,由會計人員直接計算抵扣即可,但根據各省、市的管理要求,有的地方需要讓主管人員(戶籍管理員)進行驗證后才能抵扣,我先咨詢五你們的主管人員,再做相關的工作.
因此對于收購農產品發票屬于企業自開的需要計算進行抵扣憑證,是不受時效限制的.
對于進口農產品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農產品來講,一般地,自2017年7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等四類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為360天.

農產品收購發票怎樣開?
銷售自產的農產品,給對方開票的程序有:
1、有收購企業出具證明收購到你的農產品證明.
2、根據收購證明,到你所在的村開具所銷農產品的自產證明.
3、根據村證明,到所在鎮(鄉)政府再次證明所銷產品為自產農產品.
4、根據以上各證明,到所在國稅局開具免稅發票.
5、將發票交收購企事業收款.
農產品收購發票是指收購單位向農業生產者個人(不包括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個體經營者)收購自產農業免稅產品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的發票.
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應該具備的條件:
1、有固定經營場所、倉儲設施或設備;并具備收購業務所必需的人員和資金;
2、擬收購的農產品屬于《農產品征稅范圍注釋》列舉的農產品;
3、收購單位對外銷售的產品耗用的原材料屬于《農產品征稅范圍注釋》列舉的農產品;
4、從事農產品收購加工業務的單位,必須有加工生產車間及與其加工農產品相匹配的機器設備;
5、收購后委托其它生產單位加工的業務,應與受托加工單位簽訂合法的書面委托加工協議,并報稅源管理部門備案;
6、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提供稅務資料;并能通過網絡準確開具收購發票且及時上傳開票信息.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收購農產品發票抵扣有效期的一些解答,怎么樣?看到答案是不是很開心,終于有一種進項稅額不受時效的限制了,不用趕著在360日內進行申報和抵扣了,無須申報,只需要企業根據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進行計算抵扣即可,當然此處的自由往往意味著別處的約束,農產品收購發票的開具我們已經為您準備好了,希望今天的內容對您有所幫助,若有其他疑問,歡迎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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